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复试在招生中的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选拔力度,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制定本规则。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邓湘树 申诉电话:028-87092241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1.3左右。 2.复试基本要求 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序号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符合复试录取办法上规定的有加分项目的考生,点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 10 | | 1寸照片,在校医院领取体检表,体检时使用,无需交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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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考生提交的材料 序号 | | | 1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提交材料 (请在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须在复试时向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与定向或委培单位签订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定向或委培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 | 2 | 享受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材料 (请在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 |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须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3 | | 提交《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请在复试时向各学院提交(已提交者可不用重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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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所有考生报到时在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上亲笔签名,并写上身份证号码和日期。审查人员将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要求考生确认资格审查表并签字(尤其注意审查以下信息: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本科学历信息、报考信息等)。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5)中心已经电话和短信通知复试考生,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对于复试资格存在疑问的考生,请登陆研究生部主页进行查询。 (6)组织考生复试报到,程序如下:1).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表格,准备相应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到中心完成复试报到手续,缴纳复试费用120元; 2).根据中心安排参加复试;3).按照规定参加体检,缴纳体检费。 (7)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 (一)社会经济学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初试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40%; (二)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初试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50%。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提交材料按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要求提供。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将取消复试资格。 报到时间:2016年3月24日(周四)14:00—17:00。 报到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通博楼A501。 2.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各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我中心在复试中要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政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专业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周五)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颐德楼H109教室。 (3)笔试内容:社会经济学专业为《应用社会学》,社会工作硕士为《社会工作》。 (4)请带上身份证待验。 (5)特别提醒:迟到30分钟将不能进入考场。 (6)笔试内容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由中心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专业课命题细则》的要求命题,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评卷规则》的要求阅卷。 4.专业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质;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面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周五)下午13:30—15:30。 (3)面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颐德楼H210,H211教室。 (4)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5)专业面试具体分组名单和面试时间于3月25日下午13:00在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颐德楼H203教室通知,请考生于25日下午13:00到教室提前等候。 (6)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外语测试: (1)外语测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在专业面试之外单独进行,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测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颐德楼H206,H209教室。 (3)测试形式:以问答形式为主。 (4) 测试顺序:具体安排于3月25日下午13:00在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颐德楼H203教室通知。 7、体检: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2)2016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在校医院(柳林校区)进行,体检内容包括普检和血液检查。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价费[2003]236号)文件,体检收费标准为75.00元/人。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体检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体检表时,请携带照片(1寸)一张和准考证。 2)、体检抽血前12小时请禁食、禁饮。 3)、请在化验单和体检表上准确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专业。 4)、请各位同学按照安排日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请遵守体检秩序。 5)、体检咨询电话:87092394 联系人: 周老师。
四、录取: (一)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标准如下: 1.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进行录取。 2.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定向培养,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3.援藏计划考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可根据考生的排名情况录取为定向培养。 6.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二)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不予录取。 五、结果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向考生公布。
六、考生对复试工作有意见的,可在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中心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七、本细则由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不尽之处,请参见《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
八、本细则从公布之日执行。
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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