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专业及规模 1. 我校推免生接收分为普通推免生、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三类。普通硕士研究生入校后按照一般研究生方案培养;硕博贯通推免生入校后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培养,在第三学期末通过资格考核后进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阶段;直接攻博研究生入校即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培养。 2. 考生报名时参照2019级研究生目录填报志愿。各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普通推免生(公共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除外)。 3. 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50%。各培养单位分专业接收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总规模内自行确定。 4. 硕博贯通推免生招生具体专业及招生规模由各培养单位在接收工作细则中单独说明。(点击查看: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5. 直接攻博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规模和招生导师请查看相关培养单位直博生选拔方案。(点击查看:相关单位直博生选拔方案)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并可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5. 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申请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 6. 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三、申请程序及考核程序 申请人(包括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考程序,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一)申请信息填报 1.所有申请人(包括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考生)须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中报名。 2.报名时间:7月26日—9月1日。 3.填报要求:每个申请人只可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专场宣讲和夏令营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公示名单中的拟录取学院和专业填报)。 4.特别提示:申请硕博贯通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考生,须根据培养单位接收工作细则或直博生选拔方案正确选择申请专业,避免误选。 (二)资格审查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已经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申请人无需参加此次考核)。名单将在研招办主页公布。 (三)考核 1.获得考核资格的申请人,须按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 2.考核将在9月中下旬举行。考核的形式、内容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于考核前向考生公布。 3.考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2020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报名系统内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四)拟录取 1.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照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申请硕博贯通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排序录取;未录取的按照学院公布的细则执行。 (五)录取信息确认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包括通过专场宣讲会和夏令营考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在系统中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录取信息确认: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务必在2019年9月28日17:00以前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志愿信息(教育部系统开启时间若有改变,相关时间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或“确认录取”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递补录取 1.实行递补录取机制。若有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2.9月29日(预计时间),研招办将陆续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可递补考生,递补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程序,否则视为放弃递补录取资格。
四、其它事项 1.除培养单位另有规定外,经考核合格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2.录取为硕博贯通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推免生,学校将额外进行资助,并在培养过程中,如导师、科研、出国交流等环节提供一系列支持。 3.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负责接受申诉。具体联系方式: 邮箱:yzb@swufe.edu.cn 电话:028-87092244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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