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人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87092509 联系人:邱老师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在合格生源较多的情况下,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原则上为120%。 2、招生计划及比例 人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招生计划数 3、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环节。各学科在复试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第一、专业笔试 。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具体笔试科目如下:030304民俗学:中国文化史; 0303Z2应用社会学:应用社会学; 0305J2 经济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含逻辑基础知识);1202Z8媒体经营管理:新闻传播学;055200新闻与传播:媒介基本素质与能力。 第二、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形式一般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抽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时间一般为15分钟。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 专业水平考察主要包含:(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质;(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名考生专业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第三、外语测试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第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院在复试中要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5、调剂政策 (1)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代码,专业。 030304民俗学(2人) 0303Z2应用社会学(1人) 1202Z8媒体经营管理(3人) (2)调剂条件 民俗学专业、应用社会学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科学学位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的考生;媒体经营与管理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科学学位管理类相关专业(初试考数学)的考生;初试分数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的考生。 (3)调剂办法 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需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yztj/)上的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我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择优录取。(特别提醒:我校只接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电话或者邮件预约调剂一概无效。)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提交材料按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要求提供。特别提醒应届考生、往届考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考生都有不同的要求。 (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提交材料不齐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2018年3月27日9:30—12:00 地点:通博楼C座220和通博楼C221。 (2)笔试时间:2018年3月27日14:00—16:00 地点:经世楼C座;具体地点安排将于笔试前半小时告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9:30—12:00 地点:颐德楼。具体地点安排将于面试前半小时告知考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2018年3月28日下午14:00; 地点:通博楼C座102、105、108办公室。 (4)体检安排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 地点:柳林校区校医院,联系电话87092394。 四、录取 (1)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第二、 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 (2)录取名单 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人文学院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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