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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 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考核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核。
第二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三条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报考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组织领导
第四条 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杨远波教授。
第五条 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7092007 陈老师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第六条 复试采用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
第七条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三部分。
第八条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等,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外国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
第九条 专业综合测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复试办法
第十条 招生计划
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拟招生计划数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
1204Z1体育事业管理 8
045201体育教学 12
045203竞赛组织 3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13
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微调
第十一条 复试人数
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人数
专业名称 复试人数
1204Z1体育事业管理 10
045201体育教学 15
045203竞赛组织 3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16
第十二条 复试基本要求
(一)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其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费:120元/人。使用电脑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进行缴费,不现场收费。(缴费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缴费时间:5月10日-5月14日
(三)复试时间:2020年5月15日
五、复试组织
第十三条 网络复试环境及要求。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以下设备及复试环境:
(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电脑一台,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一台。电脑端作为主机位,拍摄考生正面;手机或平板电脑端作为副机位,拍摄考生环境。
(二)独立、安静、光线明亮且封闭的房间作为复试考场。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可视范围内不能存放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
(三)考生需有有线宽带、无线宽带、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并确保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四)提前下载、安装复试的平台软件,并学习软件操作和使用。
第十四条 资格审核
(一)考生应在5月13日(周三)下午17:00前(以邮件系统时间为准)内向我院打包发送电子版资格审核材料,材料接收邮箱为fszg019@swufe.edu.cn。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内容请见《西南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体育硕士(竞赛组织)专业的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本科毕业满3年,即2017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满5年,即2015年9月1日前专科毕业)。毕业年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三)体育硕士(体育教学)专业的考生,需选择一项专项技能,录制2分钟的VCR短视频展示该项技能,并将短片发送至上述邮箱中,供复试参考。
(四)如有运动经历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包括运动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可于2020年9月1日前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发送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书的电子版。
(七)若材料不齐、暂无法盖章或其它暂无法提交的情况应提交承诺书,并于返校后补齐。
第十五条 复试流程为自我介绍 →专业综合测试→外国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结束
六、录取
第十六条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部分和复试部分构成,满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80%+外国语测试×20%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一)如初试成绩排名相同,竞赛组织与社会体育指导参照提交的运动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运动等级证书、获奖)综合择优录取;体育教学参照提交的运动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运动等级证书、获奖)和运动技能小视频展示的情况等综合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公示10个工作日。
2020年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docx
西南财经大学体育学院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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