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经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 法。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028-87092421,87092220 联络人:王老师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按教育部规定,复试一般为差额,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1.5)。考生复试资格以2018年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为准。凡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附:经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分配表 专业 | | | | | 1、复试后我院一志愿落榜考生可向院内其他生源不足专业调剂录取,仅接收科学学位考生的调剂且初试分数应达到调入专业学校划线要求 | | | | | | | | | | |
2.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笔试将分专业进行,复试笔试科目以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面试的基本形式是学生抽题回答和面试评审教师提问相结合,每个考生抽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且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外语测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且测试的内容要涵盖公共英语和专业知识。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学院政审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量化打分,只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科学学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30%。 4.调剂政策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请学校决定,2018年我院有如下专业因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考生,拟调剂计划、报考条件如下表所示: 学院名称 | | | | | | | 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科学学位应用经济学相关专业,初试分数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的考生。 | | | 校外调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265分(含265分)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须在45分(含45分)以上。 2. 接收调剂的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报考专业及代码应完全对应一致。 3.接收调剂考生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且满足国家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提交材料按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要求提供。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将取消复试资格。 备注: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生,我院今年研究生复试全面采用网上缴费,不再进行人工收费,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在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本次缴费主要使用微信支付),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说明详见附件。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9日(周四)上午9:30-11:30柳林校区通博楼B座321室 (2)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9日(周四)下午2:00-4:00 柳林校区颐德楼 面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30-5:00 柳林校区经世楼 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到情况,进行笔试教室及面试分组安排,地点等信息一般于笔试或面试前30分钟告知考生。 3.复试内容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 体检 体检定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8:30—11:00在校医院(柳林校区)进行,体检内容包括普检和血液检查。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价费[2003]236号)、成都市发改委(成发改收费[2016]258号)文件文件,体检收费标准为75.00元/人。各位考生在体检前携带照片(1寸)一张和准考证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 四、录取 (1)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2018年3月第四次修订版)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择优录取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在同分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学生,若遇初试成绩亦相同,则录取英语成绩高分学生。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复试后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2)录取名单 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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